赤峰市统计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赤峰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有关制度,核算全市及各旗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指导各旗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旗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旗县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协助各旗县区管理旗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市、县统计部门中央统计事业经费。
(十)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旗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赤峰市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政务公开、信息宣传、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系列职称资格评审有关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协调统计数据库系统管理,编辑整理综合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党委政府考核中的经济指标监测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三)国民经济核算科。负责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等国民经济核算有关工作。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指导旗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负责拟订地方统计制度和审核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等统计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关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五)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六)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发展变化、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与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七)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八)统计执法监督局。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白玲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D座
联系电话:(0476)8335105
赤峰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赤峰市统计调查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城市和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能源与环境、服务业、基本单位等统计调查和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评估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
(二)承担农业普查、经济普查有关工作。
(三)承担统计科研、统计宣传及培训教育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计网络系统建设、日常运维和技术支撑有关工作。
(五)承担综合统计资料编辑整理、利用有关工作。
(六)承担社情民意调查有关工作。
(七)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衡振华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D座
联系电话:04768783915
赤峰市统计调查中心内设机构:
(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科。承担城市经济、社会事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和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有关专项调查;收集、整理、评估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承担部门统计数据收集、开发应用等工作。
(二)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科。承担农业普查、农村牧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和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评估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
(三)能源与环境调查科。承担能源与环境统计调查和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评估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
(四)服务业调查科。承担服务业统计调查和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评估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
(五)基本单位调查科。承担经济普查、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和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评估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
(六)统计科研宣教科。承担统计科研、统计宣传、统计培训教育有关工作。
(七)系统运行保障科。承担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和统计系统网络日常运维和技术支持;承担网络技术、数据处理等技术培训工作。
(八)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承担社情民意调查;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重大决策民意数据的调查分析等工作。
赤峰市统计调查中心下设赤峰市统计资料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统计年鉴、重要历史时期统计资料编辑整理工作;承担对历史数据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统计资料室日常运维工作。
负责人姓名:杨光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A座
联系电话:0476887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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