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22统计年报)》和自治区统计局抽样调查方法的要求,2022年赤峰市对1966个调查小区、2.52万登记调查户、7.40万人开展了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现将全市2022年末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00.10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1.81万人,下降0.45%。
二、城乡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218.60万人,比2021年末增加2.7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181.50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4.5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63%,比2021年提高了0.93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6.9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4.24%;15-64岁人口为283.15万人,占70.77%;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97万人,占14.99%。与2021年相比,0-14岁人口减少3.04万人,比重下降0.6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减少2.24万人,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47万人,比重上升0.93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03.1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0.78%;女性人口196.91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2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19,比2021年下降0.17。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2.1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39‰;死亡人口3.18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9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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