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反馈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1],比上年增长[2]8.8%,增速由负转正,市场活力有力恢复,整体运行质效提升。
产业回升向好势头稳固。从产业类型看,三大行业板块走势分化明显,2025年,全市文化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亿元、5.9亿元和19.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为29.6%、-8.8%和12.4%,营业收入分别占比11.1%、20.5%和68.4%。文化制造业的快速回升与文化服务业的稳定增长,有效对冲了文化批发零售业的下行压力,推动整体保持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
产业增长韧性持续增强。从产业类别看,增长覆盖面持续扩宽,全市文化产业涉及的9个大类中有8个实现增长,其中,新闻信息服务比上年增长43.7%,增速居所有类别首位,成为拉动产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传播渠道3个类别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8亿元、5.9亿元和4.5亿元,合计占比超过70%,成为产业规模的主要支撑,为全市文化产业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新业态引领作用依然凸显。从产业新业态[3]看,增长动能持续释放,全市文化产业新业态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增速高于全市文化产业整体3.1个百分点,对全市文化产业的支撑作用凸显。分行业来看,各细分领域均实现正增长,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和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较为突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达1.1亿元和0.8亿元,均比上年增长11.9%。此外,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等领域同样实现不同程度增长,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注:
[1]文化及相关产业年度数据包括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年度数据,以及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等)年度数据。
[2]指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长,下同。
[3]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指年内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
2.统计范围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为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
3.调查方法
经济普查年度对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所有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
非经济普查年度对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同时,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所属行业抽样调查获取的数据,对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等)数据进行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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