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统字〔2023〕29号
各旗县区统计局,市统计局、调查中心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统计局
2023年4月8日
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为提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和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一、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出台的配套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将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部署,与机关党建、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夯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赤峰市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责任清单》各项工作任务,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来抓,持续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四个必查”,持续推进“三个一批”,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方案,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通过“强化学法、精准讲法、以案释法、互动普法”等方式,提升普法宣传实效,突破普法宣传的难点和堵点,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紧密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结合“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延伸统计普法宣传触角,扩展统计普法宣传领域。
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坚持执法部门牵头、专业跟进、旗县区联动、持证人员“全员参与”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系统内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对各专业认定的数据异常地区、常规地区、“回头看”地区开展针对性、目标性更强的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上级案件移交、统计违法举报、问题线索查处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试行)》,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实施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组织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提高统计执法案卷质量。
五、强化统计法治工作基础
建立健全统计违法线索内部移交机制、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等,不断完善统计法治制度保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执法检查证资格考试,动态管理统计执法人才骨干库,强化对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相关培训,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抽调执法人员参与自治区、市级执法实践,通过“以学促用”“以练代训”等形式,提高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六、推进统计依法行政进程
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统计诚信企业选树工作,对统计诚信企业进行正向激励。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结合统计部门实际,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依法治市工作,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执法监督,优化咨询服务,提升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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