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统字〔2025〕57号
宁城县统计局:
为充分发挥统计、市场监督职能作用,根据《赤峰市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市统计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城县开展统计、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0日-9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内容
市统计局:
统计调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含统计电子台账)。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原始凭证-统计台账-联网直报平台的流程填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旗县区统计局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旗县区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统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违法案件处理是否到位、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是否及时整改等。
2.对旗县区统计局落实国家、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任务进行检查。
3.对旗县区统计局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4.对旗县区是否存在非法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检查。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问询各旗县区是否存在开展非法调查项目等。
(三)统计调查单位的执法检查
1.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随机抽取10家企业(投资项目),检查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
2.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检查抽取的企业(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核查是否符合退库标准。
3.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问题。
各专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指标及报表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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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执法指标 |
报表期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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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 |
2024年年报、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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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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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2024年1-12月、2025年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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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2024年1-12月、2025年1-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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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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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
2024年年报、2025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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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
2024年年报、2025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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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 |
2024年年报、2025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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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折旧 |
2024年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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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限上批发 零售业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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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额 |
2024年年报,2025年8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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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限上住宿 餐饮业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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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
2024年年报,2025年8月 |
三、人员名单
张 丽、孙 颖、邹国珍、阴云开、孙志敏、刘 燕、安 冉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人员,提供办公条件、交通车辆等。
(二)协助检查组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宿标准安排人员食宿。
(三)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协助检查人员按规定做好安全出行。
(四)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组保持沟通联系。
(五)通知检查对象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7.企业财务账套和其他原始凭证。
8.企业各类统计台账以及执法检查所需其他资料。
检查期间不向地方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附件:联合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赤峰市统计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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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合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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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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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中骐物流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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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城县亿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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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赤峰天波医疗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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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宁城天宇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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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宁城县乾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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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宁城捷特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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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森华宠(内蒙古)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 |
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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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内蒙古冠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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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内蒙古盛航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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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内蒙古谦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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