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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2021-06-07 08:00 来源:市人普办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4035967人。

二、常住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41245人相比,减少305278人,减少7.03%,年平均增长率为-0.73%。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常住人口                                 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543099户,集体户45250户,家庭户人口为3864773人,集体户人口为1711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6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62422人,占75.88%;蒙古族人口为814470人,占20.1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59075人,占3.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93311人,减少8.74%;蒙古族人口减少15354人,减少1.8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87人,增长2.1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信息来源:市人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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