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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5-04-29 04:20 来源:基本单位科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2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市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8日,赤峰市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赤峰市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乡镇(苏木、街道)和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65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全市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赤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顶层设计上,借鉴普查综合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制定了《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先后印发了《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赤经普办字〔2023〕2号)《赤峰市“五经普”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赤经普组字〔2023〕2号)《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赤经普办字〔2024〕2号)等文件,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借助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我市积极创新应用CATI(智能电话调查) 及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了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赤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全市重点统计督导事项,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县乡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赤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登记结束后,严格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多轮次开展市域全覆盖督导检查并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回头看”,在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区事后质量检查中,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标准。总体来看,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7.1%;从业人员62.4万人,增长7.3%;个体经营户20.7万个,从业人员38.7万人。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 27 日)

根据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448个,比2018年末增加10976个,增长27.1%;产业活动单位[1]58672个,增加9164个,增长18.5%;个体经营户207272个,增加14866个,增长7.7%(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1448

100

企业法人

42361

82.3

机关、事业法人

3056

5.9

社会团体

574

1.1

其他法人

5457

10.6

二、产业活动单位

58672

100

第二产业

12390

21.1

第三产业

46282

78.9

三、个体经营户

207272

100

第二产业

14141

6.8

第三产业

193131

93.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216个,占29.6%;建筑业7679个,占14.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98个,占10.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3931个,占4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600个,占16.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4942个,占12.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1448

100

207272

100

农、林、牧、渔业*

996

1.9

4384

2.1

采矿业

425

0.8

5

0.002

制造业

3458

6.7

8566

4.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7

0.7

16

0.01

建筑业

7679

14.9

6331

3.1

批发和零售业

15216

29.6

93931

4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79

3.1

34600

16.7

住宿和餐饮业

499

1.0

20257

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04

2.5

842

0.4

金融业

95

0.2

-

-

房地产业

2075

4.0

617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98

10.1

4767

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46

4.6

965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3

0.9

134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34

2.2

24942

12.0

教育

2137

4.2

609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7

1.6

3326

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4

1.7

2980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786

9.3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铁路部门监管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24209人,比2018年末增加42390人,增长7.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9157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89183人,减少27516人,下降12.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35026人,增加79040人,增长22.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8652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505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549人,占16.0%;制造业88087人,占14.1%;教育业73231人,占11.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7249人,占38.1%;住宿和餐饮业57984人,占1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7902人,占12.4%(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624209

259157

386520

185054

农、林、牧、渔业*

3513

781

9472

1893

采矿业

24816

2999

32

3

制造业

88087

24574

19707

718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281

3373

32

-

建筑业

61999

14155

29642

5801

批发和零售业

61621

28256

147249

8490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693

5014

47902

10047

住宿和餐饮业

6706

3939

57984

3529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858

3907

1392

608

金融业

27831

16594

-

-

房地产业

28703

15198

1203

76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613

9716

9466

373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790

6264

2139

69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318

4709

460

12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797

2674

43270

25201

教育

73231

50531

1349

828

卫生和社会工作

40394

27806

7464

408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409

2570

7757

388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9549

36097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从事铁路运输业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表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包括自治区直管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85.3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553.2亿元,增长28.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25.7亿元,增加286.0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59.6亿元,增加2267.1亿元,增长41.3%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881.3亿元,2018年末增加608.2亿元,增长11.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98.0亿元,增加330.7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383.3亿元,增加277.4亿元,增长8.9%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893.1亿元,比2018年增加1509.0亿元,增长63.3%。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364.7亿元,增加951.6亿元,增长67.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528.4亿元,增加557.4亿元,增长57.4%(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585.3

5881.3

3893.1

农、林、牧、渔业*

51.0

5.1

11.6

采矿业

517.3

328.3

138.6

制造业

1532.9

969.8

1677.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14.2

835.2

248.5

建筑业

564.2

366.6

306.4

批发和零售业

632.5

418.5

953.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8.7

133.4

65.5

住宿和餐饮业

40.4

38.7

1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4.7

50.7

45.1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1528.0

991.0

296.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15.9

824.0

61.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9.1

275.8

32.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1.7

102.9

2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4

7.4

7.1

教育

201.0

20.8

4.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5.5

128.3

9.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9

10.5

3.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34.9

374.3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4 27 日)

    根据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4260个,比2018年末下降9.5%;从业人员127184人,比2018年末下降5.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123个,占96.8%;港澳台投资企业6个,占0.1%;外商投资企业12个,占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21308人,占95.4%;港澳台投资企业2430人,占1.9%;外商投资企业2997人,占2.4%(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260

127184

内资企业

4123

121308

港澳台投资企业

6

2430

外商投资企业

12

2997

其他统计类别

119

44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25个,制造业345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77个,分别占10.0%、81.2%和8.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4%、14.6%和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4816人,制造业8808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281人,分别占19.5%、69.3%和11.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4%、10.0%和9.1%(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260

12718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4

11588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NA

NA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9

191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22

7860

非金属矿采选业

229

305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6

30

其他采矿业

NA

NA

农副食品加工业

621

14458

食品制造业

181

374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34

2768

纺织业

47

2019

纺织服装、服饰业

81

90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8

58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27

1036

家具制造业

39

185

造纸和纸制品业

33

45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3

65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8

38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1

225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8

5801

医药制造业

67

4378

化学纤维制造业

NA

NA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70

172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57

1136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

941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7

12729

金属制品业

345

5264

通用设备制造业

95

1269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4

1320

汽车制造业

11

6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NA

NA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3

55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2

371

仪器仪表制造业

4

18

其他制造业

6

3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4

76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24

336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87

977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2

204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

24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6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负债合计213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5.0亿元,比2018年增长83.1%(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264.4

2133.3

2065.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14.6

174.8

48.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NA

NA

NA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9.9

14.6

17.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16.7

115.1

56.1

非金属矿采选业

42.0

21.7

12.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3

0.1

0.1

其他采矿业

NA

NA

NA

农副食品加工业

199.8

107.6

222.4

食品制造业

55.4

34.1

31.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2.9

12.7

13.6

纺织业

37.8

14.2

14.7

纺织服装、服饰业

2.9

2.2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6

1.7

1.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

1.2

3.8

家具制造业

0.5

0.3

0.5

造纸和纸制品业

2.1

1.6

1.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8

1.3

2.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1

1.9

0.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8.2

40.1

46.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3.0

71.0

89.4

医药制造业

83.0

46.6

30.8

化学纤维制造业

NA

NA

NA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4.7

45.7

8.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8.0

117.4

75.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43.1

154.5

343.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50.6

235.5

717.7

金属制品业

32.4

19.0

25.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4

5.6

5.6

专用设备制造业

9.6

7.7

5.5

汽车制造业

2.0

1.3

0.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NA

NA

NA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9

28.8

15.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3

6.1

1.9

仪器仪表制造业

0.1

0.1

0.03

其他制造业

0.1

0.04

0.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8

5.0

9.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6

1.8

6.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76.1

544.6

185.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65.1

246.4

54.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2.9

44.2

8.6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成品糖

万吨

19.3

粗钢

万吨

820.2

钢材

万吨

948.1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108.9

其中:精炼铜(电解铜)

万吨

71.6

水泥

万吨

387.6

硫酸(折100%

万吨

365.7

化肥(折100%

万吨

45.8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

万千瓦

50.8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1458.6

原油

万吨

13.2

天然气

亿立方米

0.03

发电量

亿千瓦时

425.7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257.7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5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47.0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679个,比2018年末增长120%;从业人员61997人,比2018年末下降20.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全部为内资企业,共7679个。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全部为内资企业,共61997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4.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4.0%,建筑安装业占6.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5.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2.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9%,建筑安装业占7.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4.8%(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679

61997

房屋建筑业

3398

32375

土木工程建筑业

1842

16076

建筑安装业

511

436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928

918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4%;负债合计36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3%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6.4亿元,比2018年增长7.3%(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64.2

366.6

306.4

房屋建筑业

253.6

175.8

166.1

土木工程建筑业

244.2

152.6

91.8

建筑安装业

34.0

20.2

21.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2.4

18.0

27.4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 27 日)

根据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15214个,从业人员616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3.0%37.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3%,零售业占53.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0.4%,零售业占49.6%(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214

61616

批发业

7040

3106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65

456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80

477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56

129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5

33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88

496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346

911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02

5077

贸易经纪与代理

27

121

其他批发业

251

811

零售业

8174

30553

综合零售

451

238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90

211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98

196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37

117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578

912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77

644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79

266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35

320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29

147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214

61616

内资企业

15019

60699

其他统计类别

195

9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负债合计418.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3.4%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3.3亿元,比2018年增长63.3%(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32.5

418.5

953.3

批发业

481.8

311.0

708.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5.8

48.3

94.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0.4

30.6

86.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0

10.2

13.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8

1.4

1.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1.9

47.7

87.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06.9

132.5

362.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1.1

35.4

45.2

贸易经纪与代理

0.6

0.3

1.6

其他批发业

7.4

4.7

15.9

零售业

150.7

107.5

244.4

综合零售

12.2

5.1

10.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0

7.9

10.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

8.6

6.2

9.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0.5

8.5

6.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7.7

9.9

22.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2.1

42.0

150.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4.3

9.9

15.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0

13.8

13.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1

4.1

6.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558个,从业人员1720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1%6.8%(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58

17204

道路运输业

1226

10840

航空运输业

9

4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0

50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09

1511

邮政业

54

42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 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3.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8%;负债合计12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9%。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比2018年增长22.5%(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3.9

121.5

65.5

道路运输业

124.2

77.1

44.5

航空运输业

1.6

0.4

0.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8

2.0

3.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8.5

38.1

5.8

邮政业

4.8

3.8

11.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99个,从业人员6706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3%10.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9.7%,餐饮业占50.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5.2%,餐饮业占44.8%(详见表4-6)。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9

6706

住宿业

248

3704

旅游饭店

58

1552

一般旅馆

169

2019

民宿服务

12

35

其他住宿业

9

98

餐饮业

251

3002

正餐服务

191

2643

快餐服务

41

300

其他餐饮业

19

5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详见表4-7)。

4-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9

6706

内资企业

494

6689

其他统计类别

5

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3%;负债合计3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8%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亿元,比2018年增长32.9%(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4

38.7

11.3

住宿业

33.9

33.0

6.6

旅游饭店

11.5

9.1

2.7

一般旅馆

22.0

23.7

3.7

民宿服务

0.3

0.02

0.1

其他住宿业

0.1

0.1

0.1

餐饮业

6.5

5.7

4.7

正餐服务

6.0

5.3

4.2

快餐服务

0.4

0.3

0.5

其他餐饮业

0.04

0.03

0.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89个,从业人员841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12.7%(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89

841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23

402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10

13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56

303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0.9%,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19.1%(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89

8417

内资企业

1286

6810

其他统计类别

3

16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6%;负债合计5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5.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1亿元,比2018年增长29.5%(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0

50.6

45.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9.0

31.1

34.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2

3.0

3.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8

16.4

7.7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75个,比2018年末增长30.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9个,比2018年末下降8.3%,物业管理企业85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12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3.6%32.8%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703人,比2018年末增长65.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28,2018年末下降15.3%;物业管理企业2074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7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2.1%37.7%(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75

28703

房地产开发经营

489

4328

物业管理

859

20741

房地产中介服务

612

2728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5

906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28.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60.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6.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0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0%41.3%59.2%。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9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8.7%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2亿元,比2018年增长44.5%(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28.0

991.0

296.2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60.2

835.0

275.5

物业管理

16.4

9.9

14.1

房地产中介服务

5.0

2.1

3.9

房地产租赁经营

446.4

144.0

2.7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122个,从业人员245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9%15.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2.0%,商务服务业占78.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5.7%,商务服务业占84.3%(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22

24528

租赁业

1126

3845

商务服务业

3996

2068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22

24528

内资企业

5046

24196

其他统计类别

76

3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1.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6 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0.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24.6%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23.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4.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4亿元,比2018年增长81.7%(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11.3

823.4

61.4

租赁业

70.6

20.8

9.8

商务服务业

2440.7

802.6

51.6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 27 日)

根据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346个,从业人员1779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2%41.0%。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2148个,从业人员143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6.0%39.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48

14345

研究和试验发展

156

404

专业技术服务业

1460

1209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32

184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48

14345

内资企业

2118

14327

其他统计类别

30

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6.8%;负债合计27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83.8%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比2018年增长40.1%(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46.4

273.0

32.9

研究和试验发展

4.0

2.7

0.9

专业技术服务业

373.0

251.4

27.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9.4

18.9

4.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73个,从业人员113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1%58.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3个,比2018年末下降28.3%;从业人员1945人,比2018年末下降18.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9%;负债合计10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亿元,比2018年增长181.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1. 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0亿元,比2018年增长13.1%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94个,从业人员52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9%11.4%(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4

5263

居民服务业

534

297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62

1725

其他服务业

98

568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全部为内资企业,共1094个。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全部为内资企业,共526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2%;负债合计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亿元,比2018年增长13.4%(详见表5-5)。

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7

6.9

7.1

居民服务业

4.3

2.9

2.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7

3.7

3.4

其他服务业

0.7

0.3

0.9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37个,从业人员7323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3.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15个,比2018年末下降18.2%,从业人员67284人,比2018年末增长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5.3%;负债合计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比2018年增长111.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9.8亿元,比2018年增长38.1%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17个,从业人员4039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6%21.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14个,比2018年末增长9.6%;从业人员36830人,比2018年末增长2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0.9%;负债合计7.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9.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亿元,比2018年下降7.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6.4亿元,比2018年增长39.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54个,比2018年末下降20.4%,从业人员5409人,比2018年末增长0.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17个,从业人员284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1.5%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3.2%;负债合计8.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3.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比2018年增长16.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9亿元,比2018年下降2.0%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786个,比2018年末增长5.8%;从业人员99549人,比2018年末增长8.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7.8亿元,比2018年增长32.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 27 日)

    根据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96[6],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4%。其中,生物产业22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9%;新能源产业52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4.2%;节能环保产业19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8%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7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8%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18年末增长11.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0%,比2018年末下降0.7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1亿元,比2018年增长26.7%;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2.0%,比2018年下降1.5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4342.7万元,比2018年增长37.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1%,比2018年下降1.2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7%,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98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分别比2018年下降10.5%6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1.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低13.1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7.2%。其中,信息服务7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6%;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8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2.9%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4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7.7%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373个,从业人员15182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4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1个,占1.3%;数字产品服务业413个,占17.4%;数字技术应用业1207个,占50.9%;数字要素驱动业722个,占30.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414人,占2.7%;数字产品服务业1889人,占12.4%;数字技术应用业8648人,占57.0%;数字要素驱动业4231人,占27.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3亿元,占3.1%;数字产品服务业11.1亿元,占14.9%;数字技术应用业45.9亿元,占61.7%;数字要素驱动业15.1亿元,占20.3%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4个,比2018年增长134.8%,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743人年,比2018年增长180.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7.0亿元,比2018年增长81.9%;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4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3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275.6%171.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3.0%,比2018年下降9.0个百分点。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

收入之比(%

合 计

69757.5

0.36

采矿业

8943.1

0.7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66.7

0.01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760.1

0.5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8116.3

1.55

制造业

60814.4

0.39

农副食品加工业

927.2

0.05

食品制造业

1373.8

0.5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21.4

0.28

纺织业

1438.1

1.1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848.2

0.1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015.6

1.44

医药制造业

4342.7

1.4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87.6

0.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383.2

1.0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8028.2

0.39

金属制品业

3837.1

2.2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14.7

0.5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996.6

2.09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717个,从业人员153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0%9.4%;资产总计15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3%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323个,从业人员1149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7%8.9%;资产总计14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5亿元,比2018年增长48.2%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94个,比2018年末下降2.0%;从业人员3850人,比2018年末增长10.9%;资产总计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0亿元,比2018年增长15.7%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 27 日)

    根据赤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旗县区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松山区11089个,占21.6%;红山区11070个,占21.5%;宁城县4135个,占8.0%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松山区12433个,占21.2%;红山区12288个,占20.9%;宁城县4705个,占8.0%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1448

100

58672

100

红山区

11070

21.5

12288

20.9

元宝山区

2562

5.0

3152

5.4

松山区

11089

21.6

12433

21.2

阿鲁科尔沁旗

2937

5.7

3537

6.0

巴林左旗

3251

6.3

3845

6.6

巴林右旗

2145

4.2

2454

4.2

林西县

2043

4.0

2311

3.9

克什克腾旗

2145

4.2

2569

4.4

翁牛特旗

2768

5.4

3148

5.4

喀喇沁旗

3969

7.7

4419

7.5

宁城县

4135

8.0

4705

8.0

敖汉旗

3334

6.5

3811

6.5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红山区132788人,占21.3%;松山区129515人,占20.8%;宁城县55653人,占8.9%。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624209

259157

红山区

132788

61347

元宝山区

54381

17373

松山区

129515

58713

阿鲁科尔沁旗

31802

12599

巴林左旗

36869

14482

巴林右旗

19678

8292

林西县

27673

10497

克什克腾旗

26088

10009

翁牛特旗

32579

12331

喀喇沁旗

37182

16056

宁城县

55653

22049

敖汉旗

40001

15409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6]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信息来源:基本单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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