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市统计局立足本职工作,通过单位认定、部门联动、数据解读等举措,全力推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精准认定文产单位,夯实名录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认定标准和自治区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市统计局认真开展季度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定报单位初步认定工作。实行统计云大数据开发系统动态管理,按季度及时更新新增、删除标识单位,详细填写标识单位认定依据,确保文化产业名录库信息规范完整,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文化产业统计涉及行业、产业领域广泛,为打破信息壁垒,市统计局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部门开展沟通协作,定期进行数据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利用部门数据与单位名录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掌握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动态,确保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全面、准确。
三是及时发布数据解读,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要求,第一时间将全市文化产业数据发布情况报区局审核备案,保障数据发布规范性。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及相关解读,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