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对赤峰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5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逐条梳理反馈意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市统计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启动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构建局党组全面抓、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全员具体抓的责任体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4个方面7个具体整改事项,制定并采取了23个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书记统筹抓好审计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本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全面负责组织推进整改工作,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不定期调度整改进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照党组会的会前学法要求,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每次党组会的重要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召开局党组会议17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6次,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了部署安排。将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文件的学习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6月27日,举办全市统计法治业务暨国家统计执法证考前培训班,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法治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讲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实务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对如何防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进行深入思考,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向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不足的地区发送《提醒函》,4个地区制定了解决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计划。阿鲁科尔沁旗统计局、巴林右旗统计局、翁牛特旗统计局通过考录、调入等方式增加行政编制人员5人,增加了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备考人员储备。认真组织2024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举办考前培训班2期并开展模拟考试,通过精心组织与认真备考,9名统计人员顺利通过考试,进一步充实了基层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力量,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已解决执法证持证人员不足问题,达到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条件。在全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中抽调执法人员协助巴林右旗、宁城县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汇报,并报宣传部和网信办备案。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参加科务会议、听取汇报等形式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已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领导班子和局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中,自2024年开始,将严格按照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中。
2.关于“服务大局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自治区统计局出台的办法、举措,今年以来,组织召开7次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暨经济形势分析会,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按月形成全市经济形势综合分析报告和统计月报呈送市县“四大班子”,提出意见建议,主动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开展整改之后,结合全市经济运行共撰写69篇分析、15篇专报,其中市领导签批9篇,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了统计参谋助手作用。5月28日,举办全市统计分析报告写作培训班,邀请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如何写好统计分析报告进行培训,市统计局、旗县区统计局全体业务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3月6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优秀统计分析评选,评选出市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15篇,旗县区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12篇,宣传撰写统计分析经验,邀请一等奖代表分享了撰写统计分析研究心得,调动统计人员撰写分析报告的积极性。
3.关于“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市统计局相关业务科室共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37场,培训2500余人次,覆盖旗县区、乡镇和企业统计业务人员,全面掌握统计制度。开展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对一”巡回指导6个旗县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1948家单位,减少数据差错,提升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按照“八有八化”工作要求,强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各旗县区积极参与评选自治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工作,采取“一对一”形式培训指导各参选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查疑补漏,完善更新。就统计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落实、网络建设、报表台账数据质量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就“五经普”工作中“两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指导。本年度共推选2批次合计15个乡镇(街道、苏木)参与评选自治区级示范乡镇,目前均已完成自治区统计局验收评价;三是持续提升全市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举办统计法治业务等培训班4期,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讲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填报业务、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执法文书及案卷制作和归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印发《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数据核查“回头看”的通知》,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问题企业开展数据核查“回头看”,市县两级统计局共对560家企业(投资项目、乡镇)进行数据核查“回头看”,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巩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效;四是现场指导企业统计人员填报基础台账,规范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在数据核查中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使用新版统计台账全覆盖。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频率,在投资领域企业报表人员培训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讲师力量,扩大培训效果,从源头提升投资领域统计人员统计业务专业性,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继续强化数据质量核查,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五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坚持“逢会必讲法”,把统计法治培训作为统计业务培训“第一课”,在9期统计业务培训班中讲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5月16日,市统计局联合兴安街道嘉兴社区开展统计法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社区群众大力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科普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结合统计重点工作,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4年全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9日召开2024年第13次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局党组书记组织开展集体和个别廉政谈话3次,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新任职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洁提醒。二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科室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查找自身在履行岗位职责、行使权力中面临的以及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做到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积极参加全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议,召开统计工作业务暨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培训班3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各科室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及时上报纪检监察组和局党支部。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次列席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重要文件通知,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规吃喝问题禁而不绝的原因和危害,提出了预防性整治措施和要求,强化监督质效和廉政教育,以经常性谈心谈话为抓手,综合采取集体和一对一的谈话方式,实现环节干部廉政谈话全覆盖。
5.关于“内控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赤峰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规定“成立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办公室及涉及采购项目的科室有关人员,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机制;二是已于2024年4月将重复支付的0.5万元招标代理费用缴回国库;三是规范使用办公经费,规范结算过程,采用对公转账进行商品结算;四是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财务凭证的会计附件、经费支出,规范列支各项经济科目;五是2024年6月16日至19日参加自治区统计局主办的全区统计系统财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方面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需进一步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局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研讨交流,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6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真实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修订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规定“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一对一”形式的谈心谈话”,谈心谈话以“一对一”和“面对面”为主,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进行集体谈话;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重新规范了入党介绍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的1个月内的谈话记录,并进行复印和存档。集中整改以来,对5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养考察,并及时完善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方面
7.关于“抓审计整改工作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及时将未入账核算的各类资产登记入账,召开2024年第13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赤峰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规定“局办公室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将新购资产登记入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现已印发执行;二是于7月29日举办财务培训班,邀请市审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授课,重点围绕财务管理重要事项、会计核算常见问题、经费报销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夯实财务人员的专业基础;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定期对经费使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移交的“未按照投标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等1个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1项,未完成0项。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统计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和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努力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统计服务。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建设“六个赤峰”等重点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加大统计数据分析研判力度,积极推动统计由“数库”向“数库+智库”转变。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焦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推陈出新重要时间节点统计资料,切实当好服务党政领导决策的“参谋部”和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意识,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培训,强化对部门、街道、社区、企业的走访调研力度,高度重视月度纳统和年度纳统,紧盯“准四上”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持续做好跟踪服务。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三)坚持依法治统,筑牢坚实堤坝。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统计中心工作和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夯实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加大日常数据审核查询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健全执法队伍,守护依法统计生命线。持续推进统计监督常态化机制,畅通统计违法线索举报渠道,着力打造不想假、不敢假、不能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6-87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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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