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完成好“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和自治区统计局工作要求,深化统计改革,全力组织实施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服务,推进依法治统,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现代化赤峰贡献统计力量。
一、全力以赴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组建“五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内设工作组主要职责及工作任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按要求做好选点企业投入产出台账填报的跟踪指导等工作。制定普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组织实施普查试点。高质量做好“地毯式”单位清查与普查现场登记准备工作,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二、全面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贯彻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统筹推进“1+4”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规范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成果,有序推进统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加强旗县区统计工作指导,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加强部门协作,深化拓展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成果。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做好工业园区统计监测。强化督促指导,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三、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严格执行“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工作要求,定期比对部门行政记录与名录库平台数据,及时更新名录库单位信息。坚持月度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与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主要指标数据质量情况。严格业务操作流程,认真做好数据报送各环节工作,多措并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调研核查,充分利用部门数据做好核实比对,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状况。
四、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巩固GDP统一核算改革成果,持续完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强化主要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定期监测。完善民营经济、文化产业等领域核算方法,探索数字经济核算方法。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及时对接跟进自治区统计局“五大任务”及其他重点专项任务统计监测工作部署,结合赤峰实际开展探索实践。深化各专业统计改革,按要求做好碳排放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当月统计、劳动工资月度填报等工作。
五、不断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服务
聚焦实现全市经济“开门红、全年好”,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分析和预判预警。围绕落实“五大任务”,优化完善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等领域统计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发布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加强统计内外网站、赤峰统计微讯管理,积极扩大统计影响力。抓好社情民意调查,推动建设社情民意“云调查”平台。
六、努力提升统计监督质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举措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培训锻炼,大力强化统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