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赤峰市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围绕我市“1131”发展思路和“五市五区”建设目标,深入落实促消费各项政策,多措并举挖掘消费潜力,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一、“稳”的基础不断巩固
1-7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6亿元,同比增长3.0%,增速居全区第3位,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高于全区3.5个百分点。作为消费市场核心支撑,商品零售增长3.0%,其中,基本生活类商品稳健增长,刚性消费展现出较强韧性。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1.2%、8.8%和6.7%。
二、“新”的动能加快释放
伴随品质消费和多元消费活力持续释放,升级类商品延续快速增长趋势。1-7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3.7%、23.4%和22.4%,今年新增纳入“国补”范围的智能眼镜等可穿戴智能设备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达2.9倍,显示出智能消费的较强潜力,为全市消费市场增加了新动能。
三、“优”的结构持续深化
消费场景日益丰富,消费市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网络销售保持快速增长,1-7月份,限额以上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0.2%。餐饮收入在外卖、团购等网络订单加持下企稳回升,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增长3.2%,较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饮收入同比增长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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