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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七次(扩大)学习会议

2024-11-06 10:44 来源:党支部

11月5日,市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十七次(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玲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和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是统计部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要求,是推动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统计工作实践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为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事业发展确立了新的里程碑。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精神实质和主旨要义,重点把握新修改《统计法》作出的各项重要制度安排和实践要求,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统计各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新修改《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全市统计系统要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要深学笃行,全面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全市统计系统要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注重方式方法、分层分类推进,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学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以案释法”宣讲,确保常态长效。三要以法为纲,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全市统计系统要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统计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依法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公布统计资料、开展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严格落实《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深入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努力构建良好的统计生态。

信息来源: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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